林以棠第一次意識到自己很會妥協,是在二十九歲那年。
那天晚上十一點四十分,她坐在餐桌前,面前擺著兩份已經冷掉的義大利麵。
蠟燭早就燒完了。
手機螢幕亮起。
程予謙傳來一句:「臨時要陪客戶,不回去了,妳先睡。」
她看了很久。
今天是他們交往七週年。
下午的時候,他還傳訊息問她晚上想喝紅酒還是白酒。她下班後特地繞去超市,買了他喜歡的牛排,回家洗澡、換衣服,甚至擦了那支平常捨不得用的香水。
最後,她只回了一個字。
「好。」
以棠把手機反扣在桌面上。
她沒有生氣。
至少,她告訴自己沒有。
成年人談戀愛不像二十歲,可以為了一句晚安沒說就吵到凌晨三點。予謙三十四歲了,正在競爭部門主管的位置,他忙,她應該體諒。
她把他的那盤麵用保鮮膜包起來,放進冰箱。
自己的倒掉。
這是她第幾次告訴自己「算了」,她已經記不得了。
他們剛交往時不是這樣。
那時候程予謙會騎著摩托車穿過半個台北,只為了送一杯熱豆漿到她公司樓下。
她問:「你有病嗎?一杯豆漿便利商店就有。」
他笑著把安全帽掛在後照鏡上。
「可是便利商店的豆漿不會想妳。」
那時候她笑得蹲在路邊。
後來他們搬到一起。
一開始是牙刷放在一起,接著是衣服、書、咖啡杯,最後連人生都好像理所當然地疊在一起。
只是愛情很奇怪。
它不是某一天突然壞掉的。
它比較像牆角的裂縫。
起初只有一條細線,你覺得沒什麼,掛一幅畫遮住就好。
後來裂縫越來越長。
你又搬了一個櫃子過去。
直到有一天,整面牆開始傾斜,你還站在下面想著,要不要再找個東西擋一下。
以棠就是那個一直找東西擋的人。
予謙不喜歡她跟男同事單獨吃飯,她便不去了。
他覺得她的工作薪水不高,又總是加班,她便換了一份離家近的工作。
他說不喜歡她剪短髮,她便把頭髮留長。
他媽媽第一次見她時,問她會不會做菜。
她笑著說:「會一點。」
其實她根本不會。
後來她學會了。
糖醋排骨、清蒸魚、麻油雞,甚至連予謙父親喜歡吃的獅子頭都學會了。
朋友曾問她:「妳到底為什麼要做到這樣?」
她還很認真地回答:「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要互相。」
朋友沉默幾秒。
「可是我怎麼只看到妳在互相?」
她當時有些不高興。
甚至覺得朋友不懂。
愛一個人,哪有可能每件事都計較誰付出比較多?
現在想起來,她才明白,那句話真正可怕的地方就在這裡。
因為她從來沒有計較。
所以予謙也慢慢忘了,有些東西原本是她讓給他的。
不是他天生就應該擁有。
七週年過後兩個星期,他們第一次談到結婚。
那天予謙的母親來家裡吃飯。
飯桌上,老人家突然說:「以棠年紀也不小了,你們如果真的要結婚,明年就趕快辦一辦。女孩子過三十,生小孩比較辛苦。」
以棠拿著筷子的手停了一下。
予謙低頭喝湯。
「再說吧。」
三個字。
她記了一整晚。
等他母親離開,她在廚房洗碗。
予謙走進來拿水。
她沒有回頭,只問:「你不想跟我結婚嗎?」
水龍頭一直流。
他站在她身後,很久沒有回答。
「不是不想。」
「那是什麼?」
「現在壓力很大,房子、婚禮、小孩,哪一樣不要錢?」
她關掉水。
「我們可以不要婚禮。」
予謙皺眉。
「妳看,妳又來了。」
她愣住。
「什麼?」
「每次一談到事情,妳就急著解決。結婚不是說不要婚禮就好了。」
以棠望著他。
她突然覺得有點荒謬。
原來連她願意退讓,都可以變成一種錯。
可是最後她還是說:「好,那等你準備好。」
這一等,又是一年。
三十歲生日那天,她沒有許願。
蛋糕是予謙下班途中買的,便利商店的巧克力蛋糕,上面的草莓有點乾。
他忘了她不吃巧克力。
但她還是吃了一口。
「好吃嗎?」
「嗯。」
她笑了。
她已經很擅長讓別人放心。
真正讓一切結束的,反而不是什麼大事。
沒有第三者。
沒有背叛。
甚至沒有一場轟轟烈烈的爭吵。
只是一個星期六的下午。
以棠整理衣櫃時,從最底層翻出一只紙箱。
裡面都是她以前的東西。
大學時拍的底片相機、幾本旅行雜誌、一本寫到一半的西班牙文筆記,還有一張十年前從冰島寄回來的明信片。
明信片背面,是二十歲的她寫給自己的話。
「三十歲以前,要去看一次極光。」
她坐在地板上,看了很久。
三十歲已經過了四個月。
她突然想不起來,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不旅行的。
好像是予謙說請假很麻煩。
又好像是他不喜歡搭長途飛機。
再後來,他們說要存頭期款。
所以她沒有去冰島。
沒有學完西班牙文。
相機也很久沒有拿出來。
她的人生沒有發生任何災難。
只是一些很小很小的東西,一件一件不見了。
而她直到那天下午,才發現那些消失的東西,全都是自己。
晚上予謙回來時,她正在煮咖哩。
「好香。」
他從後面抱了她一下。
那個擁抱甚至還是熟悉的。
以棠握著鍋鏟,忽然鼻子發酸。
她問:「予謙,你還記得我以前想去冰島嗎?」
「冰島?」
他想了一下。
「有嗎?」
她笑了。
「有。」
「那以後去啊。」
又是以後。
他們的人生裡有好多以後。
以後結婚。
以後旅行。
以後換房子。
以後有空。
以後再說。
她關掉爐火。
「如果我現在想去呢?」
予謙坐到餐桌旁滑手機。
「最近不行吧,我年底很忙。」
「我自己去。」
他的手停住。
「妳自己去冰島?」
「嗯。」
「有必要嗎?」
那一瞬間,以棠忽然安靜了。
她看著眼前這個愛了八年的男人。
他沒有做錯什麼。
甚至可以說,他一直都是一個不錯的人。
工作認真,不賭、不喝到爛醉,也沒有在外面亂來。
可是愛情最殘忍的地方,大概就是一個人不必壞到罪無可赦,才有資格被離開。
有時候,他只是不再適合你。
而你也只是終於不想繼續委屈自己。
「有。」
她說。
「對我來說有。」
予謙皺眉。
「以棠,妳最近到底怎麼了?」
她靠著流理台。
想了一會。
「我也不知道。」
她低頭笑了一下。
「可能只是突然發現,我好像很久沒有問過自己想要什麼。」
「我們不是過得好好的嗎?」
「是啊。」
她抬起眼睛。
「就是因為太好了。」
沒有暴力,沒有背叛,沒有誰做了不可原諒的事情。
所以她連痛苦都顯得沒有資格。
「予謙,我們分開吧。」
他的表情僵住。
「妳說什麼?」
「我說,我想分手。」
他站起來。
「因為冰島?」
以棠搖頭。
「不是。」
「那到底為什麼?」
她看著他,眼淚終於掉下來。
不是因為捨不得。
而是因為她終於明白,要把八年的自己從一段關係裡拔出來,原來真的會痛。
「因為我一直以為,只要我再退一點,你就會往我這邊走一步。」
她吸了一口氣。
「可是我退了八年。」
「你沒有走過來。」
予謙沉默。
過了很久,他說:「我可以改。」
這是八年來,她等過無數次的一句話。
奇怪的是,真正聽見時,她反而沒有想像中高興。
「我知道。」
她擦掉眼淚。
「可是我不想再用離開,才能換到你的改變。」
一個月後,以棠搬出了他們住了五年的公寓。
沒有撕照片,也沒有丟戒指。
她只是把自己的東西一件一件裝進紙箱。
最後拿走的,是那台底片相機。
隔年二月,她去了冰島。
飛機降落雷克雅維克時,窗外是一大片灰白色的雪原。
她忽然哭了。
旁邊的老太太遞給她一張面紙。
用英文問:「第一次來?」
以棠笑著點頭。
「是。」
「一個人?」
她停了一下。
「對。」
老太太笑了。
「很好。」
那天晚上,她參加了追極光的巴士。
凌晨一點多,車停在荒野。
所有人站在雪地裡等。
很冷。
冷到手指發麻。
有人開始失望,導遊也說今晚雲層太厚,未必看得見。
以棠卻沒有急。
她抬頭看著黑色的天空。
忽然覺得,看不看得到好像都沒那麼重要。
至少這一次,她來了。
不是等誰有空。
不是等誰答應。
不是等一個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到的以後。
凌晨一點四十七分,天空出現一道很淡的綠色。
有人喊了起來。
接著,那道綠光慢慢展開。
像有人在漆黑的夜空裡,拉開了一匹巨大的絲綢。
以棠站在雪地裡,仰著頭。
眼淚沿著臉頰掉下來,很快變得冰冷。
她拿起相機。
快門響了一聲。
那一刻,她忽然想起八年前,予謙騎著摩托車送豆漿給她的樣子。
她還是愛過他的。
很愛。
所以她不後悔。
只是她終於明白,愛一個人可以妥協。
今天吃什麼,可以妥協。
去哪裡旅行,可以妥協。
窗簾要灰色還是米色,可以妥協。
可是有些事情不能。
你的夢想。
你的尊嚴。
你的界線。
還有那個原本的自己。
因為真正愛你的人,不會需要你把自己削掉一半,才剛好能放進他的生活裡。
她低頭看著相機裡剛拍下的照片。
照片有點晃。
極光也沒有網路上那些照片漂亮。
可是她很喜歡。
她把相機抱在胸前,站在零下十幾度的夜裡,忽然笑了。
三十一歲。
晚了一年。
但沒有關係。
這一次,她不再等誰準備好。
她準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