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我第一次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家裡的網路還是撥接的。
那時候上網是一件很有儀式感的事。
得先確定沒有人要用電話,再坐到電腦前,點兩下桌面上的連線圖示。數據機會發出一串現在想起來很難形容的聲音,像有兩台機器隔著很遠的地方吵架。
嘟——嘟——嘰——嘎——
然後螢幕右下角出現兩台小電腦。
連線成功。
我媽每次聽到那個聲音都會在客廳喊:「陳柏勳!不要用太久!阿嬤等等要打電話!」
「知道啦!」
我每次都這樣回答。
但其實我根本不知道什麼叫「不要用太久」。
因為林雨潔還沒上線。
她是我在聊天室認識的。
那一年我十九歲,在台北念大一,她十八歲,住在高雄,準備重考。
她的 ICQ 號碼我到現在都記得。
其實也不是故意記的,只是那幾個數字在十九歲那年輸入太多次,後來就像自己的身分證字號一樣,再也忘不掉。
她第一次傳訊息給我是凌晨十二點四十三分。
「你為什麼叫廢物?」
我的暱稱叫「一個廢物」。
我回答:「因為帥哥都被註冊走了。」
過了大概十秒,她回了一個:
「哈哈哈哈哈哈。」
那是我第一次覺得,原來幾個黑色的中文字,也可以有聲音。
後來我們每天聊天。
我知道她討厭香菜,喜歡張國榮,數學很爛,半夜讀書一定會餓。她知道我大一微積分被當,騎一台二手野狼,上課常常遲到,嘴巴很賤,其實膽子很小。
我們沒有見過面。
卻好像比身邊所有人都更熟。
每天晚上十點,我會準時坐到電腦前。
ICQ 那朵小花如果亮起來,我整個晚上就有了意義。
「欸。」
「幹嘛?」
「今天補習班老師罵我。」
「誰?名字給我。」
「你要怎樣?」
「寄病毒給他。」
「白痴。」
「我很認真。」
「陳柏勳。」
「嗯?」
「你真的很白痴。」
我盯著那句話傻笑很久。
十九歲的愛情很奇怪。
她甚至沒有說喜歡我。
我也沒有。
我們只是每天把彼此的人生,切成一小塊一小塊,從台北傳到高雄,再從高雄傳回台北。
有時候是照片。
有時候是一首 MP3。
那年代下載一首歌很久,我卻很有耐心。
我會把歌傳給她,然後說:
「戴耳機。」
「幹嘛?」
「一起按播放。」
「三、二、一。」
我們相隔三百多公里,在兩個完全不同的房間裡,聽著同一首歌。
那是我們最接近擁抱的方式。
---
千禧年前夕,我終於問她:
「要不要見面?」
她很久沒有回答。
ICQ 顯示她還在線上。
我盯著螢幕,心臟跳得很快。
過了大概三分鐘,她傳來一句:
「你會不會很醜?」
我差點從椅子上摔下去。
「現在反悔還來得及。」
「哈哈哈哈。」
「所以?」
「跨年。」
「什麼?」
「你不是問什麼時候見面嗎?」
我盯著那兩個字。
跨年。
1999 年 12 月 31 日。
她說她會來台北。
那天我下午三點就到了台北車站。
明明約的是五點。
我穿了新買的外套,頭髮抓了半個小時,口袋裡還放著一張自己燒的 CD。
裡面有十二首歌。
每一首都是我曾經傳給她的。
CD 上面我用黑色簽字筆寫:
For Rain.
因為她的英文名字叫 Rain。
五點十分,她還沒來。
五點半。
六點。
我開始打她的手機。
沒有人接。
那年代手機還沒有那麼普及,她用的是她媽媽淘汰下來的 Nokia。
六點四十分,我收到簡訊。
只有短短一句。
「對不起,我不能去了。」
我站在台北車站的大廳,看了很久。
然後回:
「沒關係。」
其實怎麼可能沒關係。
我十九歲,第一次喜歡一個人,第一次準備跟一個女孩見面,第一次知道原來等待會讓人的胃真的縮成一團。
但我還是回了沒關係。
因為我怕她有壓力。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去了市政府。
到處都是人。
大家在倒數。
十、九、八、七——
我站在人群裡,看著手機。
六、五、四——
我想,如果她現在打電話給我,我一定第一秒就接。
三、二、一。
「新年快樂!」
整個台北都在歡呼。
2000 年來了。
世界沒有毀滅。
電腦也沒有因為千禧蟲全部死機。
只有我的手機沒有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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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那天以後消失了。
ICQ 不再上線。
電子郵件沒有回。
手機停話。
我每天晚上還是會撥接上網。
嘟——嘟——嘰——嘎——
連線成功。
然後第一件事情就是打開 ICQ。
她的名字永遠是灰色的。
Offline。
我開始寫信。
第一封:
「妳還好嗎?」
第二封:
「如果不想見面其實沒關係。」
第三封:
「是不是我做錯什麼?」
第四封:
「至少讓我知道妳還活著。」
後來我不再問了。
只是寄一些生活裡的小事。
「今天微積分又被當了。」
「我換手機了。」
「台北下雨。」
「妳喜歡的歌手出新專輯了。」
「我找到一家很好吃的牛肉麵。」
「今天看到一個女生背影很像妳,雖然我根本不知道妳背影長怎樣。」
最後我總會打:
I MISS YOU.
Send。
信寄出去之後,我就坐在電腦前等。
有時等到凌晨兩點。
有時三點。
媽媽半夜起床上廁所,看見房間還亮著,會罵我:
「明天不用上課是不是?」
我只好關掉螢幕。
房間瞬間黑下來。
但主機還在運轉。
像我那顆不肯死心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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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我收到她的信。
寄件人:Rain。
我整個人僵住。
手握著滑鼠,竟然不敢點。
那封信很短。
「柏勳,對不起。
我不是故意不去。
十二月二十九日,我住院了。
醫生說是白血病。
我本來想等治療穩定再告訴你,可是頭髮開始掉,我突然不知道該怎麼見你。
你認識的林雨潔很好看,有長頭髮,會笑,會跟你吵架。
我不想讓你看到現在這個我。
不要再寄信了。
你應該去喜歡真的在你身邊的人。
還有。
你不是廢物。
新年快樂。
雖然晚了三個月。」
我讀完之後,坐了很久。
然後抓起外套衝出去。
我買了凌晨南下的客運。
那是我第一次去高雄。
我不知道她住哪家醫院。
只知道她以前說過,她爸爸在高雄某間醫院附近開五金行。
於是我一家一家問。
像個瘋子。
最後真的讓我找到。
隔天下午,我站在血液腫瘤科的病房外。
隔著玻璃,我第一次看見林雨潔。
她比照片裡瘦很多。
戴著毛帽。
臉色蒼白。
她低著頭看書。
我站在外面,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哭了。
不是因為她不好看。
而是因為我終於知道,那三個月裡,我在台北盯著冰冷的螢幕等她上線時,她正在這裡一個人面對什麼。
她抬起頭。
看見我。
整個人愣住。
我拿出手機。
撥她的號碼。
病床旁的手機響了。
她看著我,沒有接。
我隔著玻璃對她晃了晃手機。
她終於拿起來。
「喂?」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聽見她哭。
我也哭了。
但還是笑著說:
「林雨潔。」
「你來幹嘛……」
「來確認一件事。」
「什麼?」
「妳真的很醜。」
她哭著笑出來。
「陳柏勳你去死。」
「可是我還是喜歡妳。」
她不說話了。
我把手掌貼在玻璃上。
她慢慢走下床,也把手掌貼過來。
我們中間隔著一層玻璃。
沒有牽手。
沒有接吻。
甚至沒有真正碰到彼此。
可是那是我十九歲那年,最接近愛情的一次。
我對著電話說:
「I miss you。」
她紅著眼睛。
「白痴。」
「妳不是應該回 I miss you too 嗎?」
她吸了吸鼻子。
隔了很久才小聲地說:
「I miss you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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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後,ICQ 消失了。
撥接上網也消失了。
那台電腦不知道什麼時候被我爸當成大型垃圾清走,我知道以後還跟他吵了一架。
「那台早就不能用了,你留著幹嘛?」
我答不出來。
其實裡面也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
幾張照片、一些報告、一堆現在看來畫質爛得要命的影片,還有一個資料夾。
名字叫 Rain。
裡面全是林雨潔。
她治療了兩年。
那兩年,我幾乎把台北到高雄的客運坐成了公車。
星期五下課,我背著包去台北車站,凌晨抵達高雄,在客運站趴兩個小時,天亮再去醫院。
第一次去,她問我:「你不用上課?」
「星期六。」
第二次,她問:「你不用讀書?」
「在車上讀。」
第三次,她已經懶得問了。
只是看見我推門進來,白了我一眼。
「你很煩欸。」
「我知道。」
「車票不用錢?」
「要。」
「那你還來。」
我把早餐放到她桌上。
「因為網路費也要錢。」
她愣了一下。
「什麼?」
「以前為了等妳上線,我媽每個月看到電話費都想殺了我。」
她笑得差點嗆到。
那是治療期間,我第一次看見她笑得那麼開心。
後來她的頭髮慢慢長回來。
先是一層短短的黑色絨毛。
她很介意。
我倒覺得挺可愛。
有一次我盯著她看太久,她惱羞成怒地抓起枕頭砸我。
「看什麼啦!」
「沒有。」
「明明就在看!」
「真的沒有。」
「陳柏勳!」
我終於忍不住笑。
「很像奇異果。」
那顆枕頭直接飛過來。
「你滾!」
我笑得蹲在地上。
她氣得背過身去。
過了一會,我才走過去,蹲在病床旁邊。
「雨潔。」
「幹嘛?」
「其實很好看。」
「騙人。」
「真的。」
她沒理我。
我伸出手,小心摸了一下她剛長出來的頭髮。
她沒有躲。
「至少我終於知道妳真正長什麼樣子了。」
「什麼意思?」
「沒有長頭髮,沒有照片角度,沒有挑過最好看的那張。」
我看著她。
「還是妳。」
她低著頭。
過了很久才說:
「你真的很會騙女生。」
「沒有。」
「一定有。」
「林雨潔。」
「幹嘛?」
「我十九歲到現在就騙妳一個。」
她終於笑了。
「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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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她的檢查報告穩定下來。
醫生說出「緩解」兩個字的那天,她媽媽在診間哭了。
她爸爸一直點頭。
我站在最後面,突然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
我們沒有血緣。
法律上也沒有任何關係。
甚至嚴格說起來,我們連正式告白都沒有。
我只是那個每個星期從台北跑來高雄的白痴。
所以他們一家人抱在一起的時候,我悄悄退了出去。
走廊很長。
午後的陽光從窗戶照進來。
我坐在長椅上,低著頭,忽然覺得這兩年像一場很長的夢。
至少她好了。
這樣就夠了。
「陳柏勳。」
我抬起頭。
她站在走廊另一頭。
「妳怎麼出來了?」
她沒回答,直接走過來。
然後第一次主動抱住我。
我整個人僵住。
兩年。
我們隔過玻璃、牽過手、一起吃飯、一起在醫院散步。
可是她從來沒有這樣抱過我。
「欸。」
「嗯?」
「你不是很會講嗎?」
「講什麼?」
她的臉埋在我胸前。
「你在 ICQ 上不是很會?」
我還是沒懂。
她氣得抬頭。
「I LOVE YOU 啊!」
我愣了兩秒。
然後笑了。
「喔。」
「喔什麼喔!」
「林雨潔。」
「幹嘛?」
我低下頭。
「I LOVE YOU。」
她眼睛一下就紅了。
卻還是嘴硬。
「很遜。」
「不然妳示範。」
她吸了吸鼻子。
「I MISS YOU。」
「答非所問。」
「不然算了。」
「欸,不行。」
我第一次伸手把她真正抱進懷裡。
「這封不能收回。」
---
我們後來還是吵過很多次。
遠距離吵。
電話裡吵。
Email 吵。
ICQ 吵。
她甚至有一次氣到把我封鎖。
五分鐘後又解除。
因為她突然想到,如果封鎖了,就看不到我有沒有道歉。
2004 年,我退伍。
第一份工作在新竹。
她也考上台北的學校。
我們之間的距離終於從三百多公里,縮短成一個小時。
2007 年,我們結婚。
婚宴上,她爸爸喝醉了,拿著麥克風把我十九歲坐客運追到高雄的事情講給所有人聽。
我丟臉得想鑽到桌子底下。
林雨潔倒是笑得很開心。
晚上回到飯店,她拆掉頭紗,突然問我:
「欸。」
「嗯?」
「你還記得你的 ICQ 號碼嗎?」
「記得啊。」
「我的呢?」
我直接背出來。
她愣住。
「真的假的?」
「廢話。」
「你有病吧,十幾年前的東西還記得。」
我看著她。
「因為那是我老婆第一次出現的地方。」
她安靜了兩秒。
然後把抱枕砸過來。
「噁心。」
我笑著接住。
她走了兩步,又回過頭。
「可是我喜歡。」
---
2026 年。
我四十六歲。
現在的人大概已經不知道 ICQ 是什麼了。
我兒子有一次看到我們以前留下來的截圖,還問:
「這什麼?古代 LINE?」
我差點把他趕出去。
「什麼古代?這叫 ICQ。」
「有差嗎?」
「差很多。」
「可以傳訊息?」
「可以。」
「可以傳照片?」
「可以。」
「可以視訊?」
「……不重要。」
他一臉「果然是古代」的表情走了。
我坐在書房,把那張不知道轉存過多少次的老照片重新打開。
解析度很差。
畫面裡是 Windows 98。
右下角開著 ICQ。
Rain:欸,廢物,在嗎?
Waste:在。
我看著看著,忍不住笑了。
手機突然震了一下。
老婆傳來訊息。
「下班買牛奶。」
我回:
「好。」
過了幾秒。
我又補了一句。
「I MISS YOU。」
對面立刻已讀。
然後沒有回。
一分鐘。
兩分鐘。
三分鐘。
我皺起眉。
二十七年了。
這女人還是很會讓人等。
我正準備再傳一個問號,玄關突然傳來開門聲。
「我回來了。」
我愣住。
走出書房。
林雨潔站在門口,手裡提著超市的袋子,一臉莫名其妙地看著我。
「幹嘛?」
「妳不是叫我買牛奶?」
「突然想喝,自己買了啊。」
「那妳幹嘛不回訊息?」
「什麼訊息?」
她拿起手機看了一眼。
然後笑了。
四十六歲了。
眼角有了一點細紋。
頭髮也早就留得很長。
可是她笑起來的樣子,還是跟十八歲時傳給我的那串「哈哈哈哈哈哈」一模一樣。
她走過來。
踮起腳,在我嘴角親了一下。
「這樣算回覆嗎?」
「不算。」
「那你想怎樣?」
我伸手摟住她。
「按照規定,應該回 I MISS YOU TOO。」
她翻了個白眼。
「都幾歲了。」
「快點。」
「不要。」
「林雨潔。」
「陳柏勳你很煩欸。」
「我等二十七年了,不差這幾秒。」
她終於忍不住笑。
靠進我懷裡,小聲說:
「I miss you too。」
我低頭吻了她一下。
那一瞬間,我忽然想起十九歲那年的自己。
深夜十二點。
房間很暗。
CRT 螢幕泛著藍白色的光。
數據機發出尖銳又難聽的聲音。
嘟——嘟——嘰——嘎——
連線成功。
那個少年坐在電腦前,什麼都不知道。
他不知道那個女孩會生病。
不知道自己會為她坐幾十趟夜車。
不知道她會活下來。
不知道有一天,他會牽她的手走進禮堂。
更不知道二十七年後,那個十八歲在 ICQ 上叫他「廢物」的女孩,會穿著拖鞋站在他家客廳,嫌他忘記倒垃圾。
如果我能回去,我很想拍拍那個十九歲的自己。
告訴他:
別一直盯著信箱了。
她會回覆的。
只是這封信有點慢。
慢了兩年。
慢了一場病。
慢過無數次台北與高雄之間的往返。
最後用了整整一輩子,才把那句話送到你面前。
I MISS YOU。
而這一次...........
她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