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後一次見到周以恆,是在凌晨一點四十分。
那間便利商店還是老樣子,冷氣開得很強,關東煮的味道混著咖啡香,玻璃窗外剛下過雨,柏油路濕得發亮。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穿著我很熟悉的灰色襯衫。
我看見他的第一個念頭竟然不是生氣。
是,他瘦了。
很可笑吧。
一個男人把妳弄得半死不活,三個月沒有好好聯絡,最後約妳出來談分手,妳坐下來第一件事,居然還在想他是不是沒有好好吃飯。
所以後來我才知道,有些感情真的跟毒品差不多。
不是不知道它不好。
是戒不掉。
「妳喝什麼?」
他問。
我看了一眼冰櫃。
「不用。」
「妳以前不是都喝拿鐵?」
「現在不喝了。」
他愣了一下。
其實也不是不喝,只是忽然不想喝他買的。
人就是這樣,很奇怪。愛一個人的時候,一瓶二十五塊的咖啡都像某種溫柔。決定不愛了之後,連他替妳拉開椅子,都覺得沒有必要。
周以恆低著頭,兩隻手交握著。
我太熟悉這個動作了。
他每次不知道該怎麼跟我說話的時候,就會這樣。
第一次是四年前。
他告訴我,他還沒有準備好結婚。
第二次是兩年前。
他告訴我,他前女友回來找他。
第三次是去年。
他告訴我,他需要一點自己的空間。
這一次,大概終於要說完了。
我看著他。
「說吧。」
他抬起頭。
「妳一定要這麼冷靜嗎?」
我差點笑出來。
不然呢。
難道我要當著便利商店店員的面,抱著你的腿哭嗎。
我們已經不是二十歲了。
成年人最殘忍的地方,就是連崩潰都知道要挑場合。
「你找我出來不是有話要說?」
他沉默了一會兒。
「我覺得我們這樣下去,對妳不公平。」
我忍不住笑了。
真的。
我笑得太突然,他反而愣住。
「周以恆,你們男人是不是都上過同一堂課?」
「什麼?」
「分手的時候都要說對不起妳、妳值得更好的、我不想耽誤妳。」
他皺起眉頭。
「我不是那個意思。」
「那你是哪個意思?」
他沒說話。
我看著窗外。
雨又開始落了。
很細。
細到幾乎看不見,只能從路燈下面發現一絲一絲的銀線。
其實我早就知道。
女人在感情裡最可悲的從來不是被騙。
是她早就知道答案,卻一直替對方找理由。
他不回訊息,因為工作忙。
他不帶我見朋友,因為個性低調。
他不談未來,因為上一段感情受過傷。
他一次又一次把我放在最後面,我卻一直告訴自己,他只是還需要時間。
後來我才發現,「需要時間」這句話,大概是愛情裡最好用的麻醉劑。
它不會直接殺死妳。
它只是讓妳在一段早就沒有未來的關係裡,多活幾年。
「她回來了,是不是?」
我問。
他的眼神變了。
只有一下。
但我看見了。
四年的感情,足夠讓妳知道一個男人什麼時候在說謊。
「沒有。」
「周以恆。」
「只是有聯絡。」
我點點頭。
「睡過了嗎?」
他猛地抬頭。
「妳一定要問得這麼難聽嗎?」
我盯著他。
「奇怪,是你們做的事情比較難聽,還是我問出來比較難聽?」
他不說話了。
我忽然覺得很累。
不是那種想哭的累。
是身體裡有一條線,繃了很多年,忽然斷掉。
啪的一聲。
反而安靜了。
以前的我一定會追問。
什麼時候開始的。
見過幾次。
她說了什麼。
你是不是還愛她。
那我算什麼。
可是那天晚上,我一個字都不想問。
因為我忽然明白,那些答案根本救不了我。
知道他們在哪裡接吻,不會讓我比較容易離開。
知道他比較愛誰,也不會讓我的四年還給我。
我站起來。
他也跟著站起來。
「妳要去哪?」
「回家。」
「我們還沒談完。」
我回頭看他。
「談什麼?」
「至少讓我把話說完。」
「好啊。」
我重新坐下。
「你說。」
他看著我很久。
「我真的愛過妳。」
那一刻,我的眼淚差點掉下來。
不是感動。
是生氣。
我最討厭這句話。
愛過。
好像一個人只要曾經愛過,就能替後來所有的傷害免責。
像殺完人之後,在屍體旁邊放一束花。
然後說,妳看,我不是沒有感情。
「你知道嗎?」
我看著他。
「我以前一直覺得,只要我夠懂事,你最後會選我。」
他的眼睛紅了。
我卻繼續說。
「所以你工作忙,我不吵你。你心情不好,我陪你。你說怕再結婚,我就告訴你沒關係,我可以等。」
「我甚至連生氣都很小心。」
「因為我怕我一不乖,你就不要我了。」
他低著頭。
我突然覺得以前的自己很陌生。
那個女人到底有多怕失去一個男人,才會把自己縮得那麼小。
我以前總以為愛是包容。
後來才知道,包容如果沒有邊界,很容易變成縱容。
而理解一個人,也不代表妳要替他承受所有後果。
「以恆。」
我叫他的名字。
他抬頭。
「我不等了。」
他的嘴唇動了一下。
「對不起。」
「不用。」
我拿起包包。
這一次,他沒有攔我。
走出便利商店的時候雨已經大了。
我沒帶傘。
我站在騎樓下面,拿出手機叫車。
三分鐘。
我低著頭,看見周以恆傳了一條訊息過來。
「到家跟我說。」
我盯著那五個字。
以前我一定會哭。
因為這就是他最殘忍的地方。
他從來不是一個徹底的壞人。
如果他夠壞,我可能早就走了。
偏偏他會在我生病的時候買藥,會記得我不吃香菜,會在下雨的時候問我有沒有帶傘,也會在我最需要答案的時候沉默。
他給我的溫柔剛剛好。
好到足以讓我留下。
卻從來不夠讓我安心。
車來了。
我坐進後座。
司機問我:「小姐,冷氣會不會太冷?」
我搖頭。
「不會。」
手機又亮了一次。
周以恆打來了。
我看著那個名字跳了很久。
第一次沒有接。
第二次,也沒有。
第三次響起的時候,我直接關掉手機。
然後我哭了。
哭得很難看。
沒有電影裡那種漂亮的眼淚。
我一邊哭一邊擦鼻涕,睫毛膏糊得亂七八糟,司機從後照鏡看了我兩次,最後默默把衛生紙盒遞到後座。
「謝謝。」
我抽了一張。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承認一件事。
我還愛他。
我很愛。
可是愛一個人,跟還要不要跟他在一起,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以前我不懂。
我以為不愛了才能走。
所以我一直等。
等自己失望。
等自己死心。
等有一天看到他,心臟不再痛。
後來才發現,不需要。
妳可以一邊愛,一邊離開。
可以一邊想念,一邊刪掉電話。
可以在半夜很想打給他,最後只是把手機翻過去,逼自己睡覺。
戒掉一個人從來不是突然不愛了。
是每天少愛一點。
第一天,不傳訊息。
第二天,不看他的社群。
第七天,經過那間餐廳的時候還是會想起他。
第二十天,朋友提到他的名字,我可以繼續吃飯。
兩個月後,我整理衣櫃,翻到他的襯衫。
我拿起來聞了一下。
已經沒有他的味道了。
我居然有點想笑。
原來連氣味都比人誠實。
消失了,就是消失了。
半年以後,我又去了那間便利商店。
一樣的位置。
一樣的冷氣。
我買了一杯拿鐵,坐在窗邊。
手機裡剛好播到一首很久以前聽過的歌。
那個男人唱著一段戒不掉一個人的故事。
以前聽的時候,我總覺得很悲傷。
那天卻突然聽懂了另外一件事。
真正難戒的從來不是情人。
是習慣。
是依賴。
是每一次受傷以後,仍然相信下一次他會不一樣。
是妳把一個人放進未來太久,久到有一天他走了,妳連自己的未來都一起看不見。
我喝了一口咖啡。
還是很好喝。
窗外有人撐著傘跑過馬路。
有情侶吵架。
有人低頭滑手機。
城市根本不知道誰失戀了。
世界照常運轉。
我忽然覺得這件事情很好。
原來沒有誰離開,人生真的會停下來。
包括周以恆。
包括我曾經以為非他不可的那幾年。
手機震了一下。
是一個陌生號碼。
我不知道是不是他。
也沒有打算知道。
我把手機調成靜音,繼續喝我的咖啡。
以前我一直在等一個人回頭。
後來才發現,真正值得等的,是那個終於肯回頭看自己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