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一個故事---《戒情人》

我最後一次見到周以恆,是在凌晨一點四十分。


那間便利商店還是老樣子,冷氣開得很強,關東煮的味道混著咖啡香,玻璃窗外剛下過雨,柏油路濕得發亮。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穿著我很熟悉的灰色襯衫。


我看見他的第一個念頭竟然不是生氣。


是,他瘦了。


很可笑吧。


一個男人把妳弄得半死不活,三個月沒有好好聯絡,最後約妳出來談分手,妳坐下來第一件事,居然還在想他是不是沒有好好吃飯。


所以後來我才知道,有些感情真的跟毒品差不多。


不是不知道它不好。


是戒不掉。


「妳喝什麼?」


他問。


我看了一眼冰櫃。


「不用。」


「妳以前不是都喝拿鐵?」


「現在不喝了。」


他愣了一下。


其實也不是不喝,只是忽然不想喝他買的。


人就是這樣,很奇怪。愛一個人的時候,一瓶二十五塊的咖啡都像某種溫柔。決定不愛了之後,連他替妳拉開椅子,都覺得沒有必要。


周以恆低著頭,兩隻手交握著。


我太熟悉這個動作了。


他每次不知道該怎麼跟我說話的時候,就會這樣。


第一次是四年前。


他告訴我,他還沒有準備好結婚。


第二次是兩年前。


他告訴我,他前女友回來找他。


第三次是去年。


他告訴我,他需要一點自己的空間。


這一次,大概終於要說完了。


我看著他。


「說吧。」


他抬起頭。


「妳一定要這麼冷靜嗎?」


我差點笑出來。


不然呢。


難道我要當著便利商店店員的面,抱著你的腿哭嗎。


我們已經不是二十歲了。


成年人最殘忍的地方,就是連崩潰都知道要挑場合。


「你找我出來不是有話要說?」


他沉默了一會兒。


「我覺得我們這樣下去,對妳不公平。」


我忍不住笑了。


真的。


我笑得太突然,他反而愣住。


「周以恆,你們男人是不是都上過同一堂課?」


「什麼?」


「分手的時候都要說對不起妳、妳值得更好的、我不想耽誤妳。」


他皺起眉頭。


「我不是那個意思。」


「那你是哪個意思?」


他沒說話。


我看著窗外。


雨又開始落了。


很細。


細到幾乎看不見,只能從路燈下面發現一絲一絲的銀線。


其實我早就知道。


女人在感情裡最可悲的從來不是被騙。


是她早就知道答案,卻一直替對方找理由。


他不回訊息,因為工作忙。


他不帶我見朋友,因為個性低調。


他不談未來,因為上一段感情受過傷。


他一次又一次把我放在最後面,我卻一直告訴自己,他只是還需要時間。


後來我才發現,「需要時間」這句話,大概是愛情裡最好用的麻醉劑。


它不會直接殺死妳。


它只是讓妳在一段早就沒有未來的關係裡,多活幾年。


「她回來了,是不是?」


我問。


他的眼神變了。


只有一下。


但我看見了。


四年的感情,足夠讓妳知道一個男人什麼時候在說謊。


「沒有。」


「周以恆。」


「只是有聯絡。」


我點點頭。


「睡過了嗎?」


他猛地抬頭。


「妳一定要問得這麼難聽嗎?」


我盯著他。


「奇怪,是你們做的事情比較難聽,還是我問出來比較難聽?」


他不說話了。


我忽然覺得很累。


不是那種想哭的累。


是身體裡有一條線,繃了很多年,忽然斷掉。


啪的一聲。


反而安靜了。


以前的我一定會追問。


什麼時候開始的。


見過幾次。


她說了什麼。


你是不是還愛她。


那我算什麼。


可是那天晚上,我一個字都不想問。


因為我忽然明白,那些答案根本救不了我。


知道他們在哪裡接吻,不會讓我比較容易離開。


知道他比較愛誰,也不會讓我的四年還給我。


我站起來。


他也跟著站起來。


「妳要去哪?」


「回家。」


「我們還沒談完。」


我回頭看他。


「談什麼?」


「至少讓我把話說完。」


「好啊。」


我重新坐下。


「你說。」


他看著我很久。


「我真的愛過妳。」


那一刻,我的眼淚差點掉下來。


不是感動。


是生氣。


我最討厭這句話。


愛過。


好像一個人只要曾經愛過,就能替後來所有的傷害免責。


像殺完人之後,在屍體旁邊放一束花。


然後說,妳看,我不是沒有感情。


「你知道嗎?」


我看著他。


「我以前一直覺得,只要我夠懂事,你最後會選我。」


他的眼睛紅了。


我卻繼續說。


「所以你工作忙,我不吵你。你心情不好,我陪你。你說怕再結婚,我就告訴你沒關係,我可以等。」


「我甚至連生氣都很小心。」


「因為我怕我一不乖,你就不要我了。」


他低著頭。


我突然覺得以前的自己很陌生。


那個女人到底有多怕失去一個男人,才會把自己縮得那麼小。


我以前總以為愛是包容。


後來才知道,包容如果沒有邊界,很容易變成縱容。


而理解一個人,也不代表妳要替他承受所有後果。


「以恆。」


我叫他的名字。


他抬頭。


「我不等了。」


他的嘴唇動了一下。


「對不起。」


「不用。」


我拿起包包。


這一次,他沒有攔我。


走出便利商店的時候雨已經大了。


我沒帶傘。


我站在騎樓下面,拿出手機叫車。


三分鐘。


我低著頭,看見周以恆傳了一條訊息過來。


「到家跟我說。」


我盯著那五個字。


以前我一定會哭。


因為這就是他最殘忍的地方。


他從來不是一個徹底的壞人。


如果他夠壞,我可能早就走了。


偏偏他會在我生病的時候買藥,會記得我不吃香菜,會在下雨的時候問我有沒有帶傘,也會在我最需要答案的時候沉默。


他給我的溫柔剛剛好。


好到足以讓我留下。


卻從來不夠讓我安心。


車來了。


我坐進後座。


司機問我:「小姐,冷氣會不會太冷?」


我搖頭。


「不會。」


手機又亮了一次。


周以恆打來了。


我看著那個名字跳了很久。


第一次沒有接。


第二次,也沒有。


第三次響起的時候,我直接關掉手機。


然後我哭了。


哭得很難看。


沒有電影裡那種漂亮的眼淚。


我一邊哭一邊擦鼻涕,睫毛膏糊得亂七八糟,司機從後照鏡看了我兩次,最後默默把衛生紙盒遞到後座。


「謝謝。」


我抽了一張。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承認一件事。


我還愛他。


我很愛。


可是愛一個人,跟還要不要跟他在一起,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以前我不懂。


我以為不愛了才能走。


所以我一直等。


等自己失望。


等自己死心。


等有一天看到他,心臟不再痛。


後來才發現,不需要。


妳可以一邊愛,一邊離開。


可以一邊想念,一邊刪掉電話。


可以在半夜很想打給他,最後只是把手機翻過去,逼自己睡覺。


戒掉一個人從來不是突然不愛了。


是每天少愛一點。


第一天,不傳訊息。


第二天,不看他的社群。


第七天,經過那間餐廳的時候還是會想起他。


第二十天,朋友提到他的名字,我可以繼續吃飯。


兩個月後,我整理衣櫃,翻到他的襯衫。


我拿起來聞了一下。


已經沒有他的味道了。


我居然有點想笑。


原來連氣味都比人誠實。


消失了,就是消失了。


半年以後,我又去了那間便利商店。


一樣的位置。


一樣的冷氣。


我買了一杯拿鐵,坐在窗邊。


手機裡剛好播到一首很久以前聽過的歌。


那個男人唱著一段戒不掉一個人的故事。


以前聽的時候,我總覺得很悲傷。


那天卻突然聽懂了另外一件事。


真正難戒的從來不是情人。


是習慣。


是依賴。


是每一次受傷以後,仍然相信下一次他會不一樣。


是妳把一個人放進未來太久,久到有一天他走了,妳連自己的未來都一起看不見。


我喝了一口咖啡。


還是很好喝。


窗外有人撐著傘跑過馬路。


有情侶吵架。


有人低頭滑手機。


城市根本不知道誰失戀了。


世界照常運轉。


我忽然覺得這件事情很好。


原來沒有誰離開,人生真的會停下來。


包括周以恆。


包括我曾經以為非他不可的那幾年。


手機震了一下。


是一個陌生號碼。


我不知道是不是他。


也沒有打算知道。


我把手機調成靜音,繼續喝我的咖啡。


以前我一直在等一個人回頭。


後來才發現,真正值得等的,是那個終於肯回頭看自己的我。


#一首歌一個故事#愛情#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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