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一個故事-----《飛的理由》

東京的冬天沒有我想像中那麼浪漫。


至少十二月的羽田機場不是。


玻璃窗外的天空灰得像一張洗過太多次的照片,飛機一架一架滑過跑道,機翼割開薄霧,又很快消失在雲裡。


我坐在第二航廈靠窗的位置,手邊放著一只二十六吋的銀色行李箱。


手機在大衣口袋裡震了第三次。


我沒有拿出來。


我知道是誰。


兩個小時前,我離開了在吉祥寺住了六年的公寓。


玄關那雙深藍色男用拖鞋還擺在原來的位置,冰箱裡有半盒雞蛋、一罐味噌,以及昨晚我替直樹買回來的啤酒。


陽台晾著他的白襯衫。


垃圾也忘了丟。


我想,這大概不是一個合格的離別。


真正的離別應該更漂亮一點。


把房間整理乾淨,把鑰匙放在桌上,留下一封信,最後看一眼共同生活過的地方,然後關上門。


最好還要下一場雪。


可我什麼都沒有做。


我只是把行李箱拖到玄關,穿上鞋,拿起大衣,然後站在那裡看了很久。


六年前,我第一次走進這間公寓時,也是冬天。


那時我二十七歲。


直樹蹲在地板上組裝一張從宜得利買來的餐桌,說明書被他看反了,桌腳裝了三次還是一高一低。


我笑得坐在紙箱上起不來。


他惱羞成怒地把螺絲起子丟到一旁。


「妳不要笑,有本事妳來。」


「我來就我來。」


最後桌子還是他裝好的。


那張桌子後來陪了我們六年。


我們在上面吃拉麵、包餃子、繳帳單,也曾經隔著它大吵。


有一次我氣得把味噌湯打翻,湯汁沿著桌角滴到地板,他什麼也沒說,只蹲下來一點一點擦乾淨。


我以為這就是愛。


不是煙火,不是電影裡在月台奔跑的男人,而是一個願意替你擦掉地板上味噌湯的人。


所以我留了下來。


一年。


兩年。


六年。


我們從戀人變成一種難以定義的家人。


直樹知道我早上不喝咖啡,知道我吃納豆一定加蔥,知道我睡著後會把棉被踢掉。


我也知道他星期一最討厭開會,知道他喝醉後不吵不鬧,只會坐在沙發上看棒球重播,知道他其實害怕打雷,卻從來不承認。


我們太了解彼此了。


了解到最後,連「我愛你」都顯得多餘。


可是人有時候就是在一切都沒有壞掉的時候,突然發現自己不快樂。


去年春天,我收到札幌一家出版社的錄取通知。


那是一份我想要很久的工作。


編輯。


我大學念文學,畢業後卻一直在東京做行政。不是因為喜歡,只因為薪水穩定,離吉祥寺近,也方便配合直樹的生活。


收到通知那晚,我拿著手機在廚房站了很久。


直樹正在切高麗菜。


「我被錄取了。」


「什麼?」


「札幌的出版社。」


他的刀停了一下。


只有一下。


「札幌?」


「嗯。」


「很遠啊。」


我笑了笑。


「搭飛機一個半小時。」


他低頭繼續切菜。


「可是我們怎麼辦?」


那句話很普通。


普通到我當時甚至沒有察覺,心裡有什麼東西掉了下去。


不是「妳想去嗎」。


不是「這不是妳一直想做的工作嗎」。


而是,我們怎麼辦。


我最後拒絕了那份工作。


出版社的人很客氣,回信祝我未來一切順利。


我坐在辦公室看著那封信,看了十五分鐘,然後刪掉。


晚上直樹買了我最喜歡的草莓蛋糕回來。


「慶祝一下。」


「慶祝什麼?」


「妳不用去札幌了啊。」


他笑著說。


我也笑。


可是那天的草莓很酸。


酸得我一直記到現在。


後來我開始常常一個人去羽田機場。


我沒有要去哪裡。


只是搭電車過來,買一杯熱茶,坐在落地窗前看飛機。


有時候一坐就是三個小時。


我喜歡看飛機離地的那一瞬間。


那麼龐大的東西,載著幾百個人、行李、貨物、燃料,明明重得不可思議,卻還是可以離開地面。


第一次看見時,我忽然覺得很嫉妒。


原來重,不代表不能飛。


手機又震了一次。


這一次,我拿了出來。


直樹。


我接起電話。


「喂。」


電話那頭很安靜。


過了幾秒,他才說:「妳在哪裡?」


「羽田。」


「妳真的要走?」


「嗯。」


「為什麼?」


我看著窗外。


一架飛往福岡的班機正在後推。


「直樹。」


「嗯。」


「你有沒有想過,我們為什麼還在一起?」


他沒有回答。


我繼續說:「因為愛嗎?」


「當然啊。」


我笑了一下。


「可是我想了很久,我覺得不完全是。」


「那是什麼?」


「習慣。」


電話那頭沉默了。


「我們習慣一起吃飯,習慣一起睡覺,習慣星期六去西友買東西,習慣過年的時候回你父母家。我甚至知道你洗澡大概需要十二分鐘。」


「這有什麼不好?」


「沒有不好。」


我說。


「就是因為沒有不好,才更可怕。」


如果他背叛我,我可以恨他。


如果我們天天爭吵,我可以離開。


如果他變成一個糟糕的人,我甚至可以理直氣壯地告訴所有人,是他讓我失望。


偏偏直樹不是。


他是一個很好的人。


他會在我生病時半夜去買退燒藥,會記得我母親的生日,會在電車裡下意識把我拉到自己身邊。


所以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承認一件事。


一個人很好,不代表我就必須永遠留在他身邊。


「那妳還愛我嗎?」


他終於問。


我低下頭。


登機證就在掌心。


東京羽田至新千歲。


單程。


「愛。」


我說。


他呼吸停了一下。


「那為什麼要走?」


我突然哭了。


沒有聲音。


只是眼淚掉下來,落在登機證上,把新千歲三個字弄得有些模糊。


「因為我愛你太久,久到我差點忘了,我以前也很喜歡我自己。」


那邊徹底安靜了。


我擦掉眼淚。


「以前我會寫小說,會一個人旅行,會為了一本絕版書搭兩個小時的車。我想當編輯,想住在下雪的城市,想有一天可以做一本自己真正喜歡的書。」


「可是後來我每一次做決定,都先想你。」


「吃什麼,你喜不喜歡。」


「工作在哪裡,離你遠不遠。」


「我要不要去札幌,我們怎麼辦。」


我吸了一口氣。


「直樹,我不是因為不愛你才離開。」


「我是害怕有一天,我會因為留下來,而開始恨你。」


廣播響起。


前往札幌新千歲的旅客開始登機。


直樹忽然說:「如果我現在去機場呢?」


我閉上眼。


我知道他如果來,我可能真的會動搖。


六年不是一句我要走就能切斷的東西。


那是兩千多個早晨,是一起看過的櫻花,是浴室裡並排的牙刷,是冬天睡到半夜時,他迷迷糊糊替我拉好的棉被。


愛是真的。


捨不得也是真的。


可是想走,也是真的。


「不要來。」


我說。


「拜託你,不要來。」


他的聲音很低。


「妳怕看到我就走不了嗎?」


「對。」


我沒有逞強。


「所以你不要來。」


又過了很久,他突然笑了一聲。


很輕。


「妳真的很自私。」


「嗯。」


「以前明明不是這樣。」


「所以我想自私一次。」


我聽見他呼吸的聲音。


最後,他說:「到了傳訊息給我。」


我咬住嘴唇。


「好。」


「外套穿好,北海道很冷。」


「知道了。」


「還有。」


「嗯?」


他停了幾秒。


「去做妳想做的事吧。」


我沒有回答。


因為一開口一定會哭出聲。


電話掛斷後,我在原地坐了很久。


直到最後登機廣播響起,我才站起來。


拖著行李走向登機口時,我沒有回頭。


飛機離開東京時,天空仍然陰著。


穿過雲層的那幾分鐘,機身一直震動。


旁邊的小女孩害怕地抓住母親的手。


我也有點怕。


可再過一會,飛機穿出了雲。


陽光突然照進機艙。


那一刻我才發現,原來陰天只是地面上的事。


雲的上面一直都有太陽。


我靠著窗,看見東京逐漸消失。


我沒有覺得自由。


至少沒有電影裡那種自由。


沒有痛快,沒有新生,也沒有終於逃離誰的興奮。


我只是很難過。


難過得胸口發疼。


原來真正的離開不是不愛了。


而是即使還愛,你仍然知道有些路只能一個人走。


一個半小時後,飛機降落新千歲機場。


札幌正在下雪。


我拖著行李走出航廈,冷空氣一下子灌進領口。


手機亮了起來。


直樹傳來一則訊息。


「到了嗎?」


我站在雪裡看了很久。


最後回覆。


「到了。」


他很快回了一個字。


「好。」


只有這樣。


我把手機收進口袋。


機場巴士緩緩駛來。


我提起行李,第一次覺得那只二十六吋的箱子其實沒有想像中重。


很多年後,我仍然會想起那一天。


有人問我,離開一個還愛著的人,會不會後悔。


我說,會。


當然會。


有些夜晚我甚至會想,如果當時沒有去札幌,如果我們結了婚,如果那張一高一低的餐桌一直留著,我們是不是也能平平靜靜地過完一生。


答案大概是可以。


可是人生最殘忍的地方就在這裡。


「可以」從來不等於「想要」。


我們總以為鳥會飛,是因為牠討厭地面。


後來我才明白,不是。


有些鳥深愛著牠停留過的屋簷,記得每一根枝椏的位置,甚至在飛遠以後,仍然會在某些季節想念那裡的風。


可是牠還是會飛。


不是因為天空比地面更值得愛。


只是因為有一天,牠終於明白。


翅膀存在的理由,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可以離開誰。


而是當遠方呼喚自己的時候,至少有能力回答。


我來了。


#一首歌一個故事#短篇小說#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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