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的冬天沒有我想像中那麼浪漫。
至少十二月的羽田機場不是。
玻璃窗外的天空灰得像一張洗過太多次的照片,飛機一架一架滑過跑道,機翼割開薄霧,又很快消失在雲裡。
我坐在第二航廈靠窗的位置,手邊放著一只二十六吋的銀色行李箱。
手機在大衣口袋裡震了第三次。
我沒有拿出來。
我知道是誰。
兩個小時前,我離開了在吉祥寺住了六年的公寓。
玄關那雙深藍色男用拖鞋還擺在原來的位置,冰箱裡有半盒雞蛋、一罐味噌,以及昨晚我替直樹買回來的啤酒。
陽台晾著他的白襯衫。
垃圾也忘了丟。
我想,這大概不是一個合格的離別。
真正的離別應該更漂亮一點。
把房間整理乾淨,把鑰匙放在桌上,留下一封信,最後看一眼共同生活過的地方,然後關上門。
最好還要下一場雪。
可我什麼都沒有做。
我只是把行李箱拖到玄關,穿上鞋,拿起大衣,然後站在那裡看了很久。
六年前,我第一次走進這間公寓時,也是冬天。
那時我二十七歲。
直樹蹲在地板上組裝一張從宜得利買來的餐桌,說明書被他看反了,桌腳裝了三次還是一高一低。
我笑得坐在紙箱上起不來。
他惱羞成怒地把螺絲起子丟到一旁。
「妳不要笑,有本事妳來。」
「我來就我來。」
最後桌子還是他裝好的。
那張桌子後來陪了我們六年。
我們在上面吃拉麵、包餃子、繳帳單,也曾經隔著它大吵。
有一次我氣得把味噌湯打翻,湯汁沿著桌角滴到地板,他什麼也沒說,只蹲下來一點一點擦乾淨。
我以為這就是愛。
不是煙火,不是電影裡在月台奔跑的男人,而是一個願意替你擦掉地板上味噌湯的人。
所以我留了下來。
一年。
兩年。
六年。
我們從戀人變成一種難以定義的家人。
直樹知道我早上不喝咖啡,知道我吃納豆一定加蔥,知道我睡著後會把棉被踢掉。
我也知道他星期一最討厭開會,知道他喝醉後不吵不鬧,只會坐在沙發上看棒球重播,知道他其實害怕打雷,卻從來不承認。
我們太了解彼此了。
了解到最後,連「我愛你」都顯得多餘。
可是人有時候就是在一切都沒有壞掉的時候,突然發現自己不快樂。
去年春天,我收到札幌一家出版社的錄取通知。
那是一份我想要很久的工作。
編輯。
我大學念文學,畢業後卻一直在東京做行政。不是因為喜歡,只因為薪水穩定,離吉祥寺近,也方便配合直樹的生活。
收到通知那晚,我拿著手機在廚房站了很久。
直樹正在切高麗菜。
「我被錄取了。」
「什麼?」
「札幌的出版社。」
他的刀停了一下。
只有一下。
「札幌?」
「嗯。」
「很遠啊。」
我笑了笑。
「搭飛機一個半小時。」
他低頭繼續切菜。
「可是我們怎麼辦?」
那句話很普通。
普通到我當時甚至沒有察覺,心裡有什麼東西掉了下去。
不是「妳想去嗎」。
不是「這不是妳一直想做的工作嗎」。
而是,我們怎麼辦。
我最後拒絕了那份工作。
出版社的人很客氣,回信祝我未來一切順利。
我坐在辦公室看著那封信,看了十五分鐘,然後刪掉。
晚上直樹買了我最喜歡的草莓蛋糕回來。
「慶祝一下。」
「慶祝什麼?」
「妳不用去札幌了啊。」
他笑著說。
我也笑。
可是那天的草莓很酸。
酸得我一直記到現在。
後來我開始常常一個人去羽田機場。
我沒有要去哪裡。
只是搭電車過來,買一杯熱茶,坐在落地窗前看飛機。
有時候一坐就是三個小時。
我喜歡看飛機離地的那一瞬間。
那麼龐大的東西,載著幾百個人、行李、貨物、燃料,明明重得不可思議,卻還是可以離開地面。
第一次看見時,我忽然覺得很嫉妒。
原來重,不代表不能飛。
手機又震了一次。
這一次,我拿了出來。
直樹。
我接起電話。
「喂。」
電話那頭很安靜。
過了幾秒,他才說:「妳在哪裡?」
「羽田。」
「妳真的要走?」
「嗯。」
「為什麼?」
我看著窗外。
一架飛往福岡的班機正在後推。
「直樹。」
「嗯。」
「你有沒有想過,我們為什麼還在一起?」
他沒有回答。
我繼續說:「因為愛嗎?」
「當然啊。」
我笑了一下。
「可是我想了很久,我覺得不完全是。」
「那是什麼?」
「習慣。」
電話那頭沉默了。
「我們習慣一起吃飯,習慣一起睡覺,習慣星期六去西友買東西,習慣過年的時候回你父母家。我甚至知道你洗澡大概需要十二分鐘。」
「這有什麼不好?」
「沒有不好。」
我說。
「就是因為沒有不好,才更可怕。」
如果他背叛我,我可以恨他。
如果我們天天爭吵,我可以離開。
如果他變成一個糟糕的人,我甚至可以理直氣壯地告訴所有人,是他讓我失望。
偏偏直樹不是。
他是一個很好的人。
他會在我生病時半夜去買退燒藥,會記得我母親的生日,會在電車裡下意識把我拉到自己身邊。
所以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承認一件事。
一個人很好,不代表我就必須永遠留在他身邊。
「那妳還愛我嗎?」
他終於問。
我低下頭。
登機證就在掌心。
東京羽田至新千歲。
單程。
「愛。」
我說。
他呼吸停了一下。
「那為什麼要走?」
我突然哭了。
沒有聲音。
只是眼淚掉下來,落在登機證上,把新千歲三個字弄得有些模糊。
「因為我愛你太久,久到我差點忘了,我以前也很喜歡我自己。」
那邊徹底安靜了。
我擦掉眼淚。
「以前我會寫小說,會一個人旅行,會為了一本絕版書搭兩個小時的車。我想當編輯,想住在下雪的城市,想有一天可以做一本自己真正喜歡的書。」
「可是後來我每一次做決定,都先想你。」
「吃什麼,你喜不喜歡。」
「工作在哪裡,離你遠不遠。」
「我要不要去札幌,我們怎麼辦。」
我吸了一口氣。
「直樹,我不是因為不愛你才離開。」
「我是害怕有一天,我會因為留下來,而開始恨你。」
廣播響起。
前往札幌新千歲的旅客開始登機。
直樹忽然說:「如果我現在去機場呢?」
我閉上眼。
我知道他如果來,我可能真的會動搖。
六年不是一句我要走就能切斷的東西。
那是兩千多個早晨,是一起看過的櫻花,是浴室裡並排的牙刷,是冬天睡到半夜時,他迷迷糊糊替我拉好的棉被。
愛是真的。
捨不得也是真的。
可是想走,也是真的。
「不要來。」
我說。
「拜託你,不要來。」
他的聲音很低。
「妳怕看到我就走不了嗎?」
「對。」
我沒有逞強。
「所以你不要來。」
又過了很久,他突然笑了一聲。
很輕。
「妳真的很自私。」
「嗯。」
「以前明明不是這樣。」
「所以我想自私一次。」
我聽見他呼吸的聲音。
最後,他說:「到了傳訊息給我。」
我咬住嘴唇。
「好。」
「外套穿好,北海道很冷。」
「知道了。」
「還有。」
「嗯?」
他停了幾秒。
「去做妳想做的事吧。」
我沒有回答。
因為一開口一定會哭出聲。
電話掛斷後,我在原地坐了很久。
直到最後登機廣播響起,我才站起來。
拖著行李走向登機口時,我沒有回頭。
飛機離開東京時,天空仍然陰著。
穿過雲層的那幾分鐘,機身一直震動。
旁邊的小女孩害怕地抓住母親的手。
我也有點怕。
可再過一會,飛機穿出了雲。
陽光突然照進機艙。
那一刻我才發現,原來陰天只是地面上的事。
雲的上面一直都有太陽。
我靠著窗,看見東京逐漸消失。
我沒有覺得自由。
至少沒有電影裡那種自由。
沒有痛快,沒有新生,也沒有終於逃離誰的興奮。
我只是很難過。
難過得胸口發疼。
原來真正的離開不是不愛了。
而是即使還愛,你仍然知道有些路只能一個人走。
一個半小時後,飛機降落新千歲機場。
札幌正在下雪。
我拖著行李走出航廈,冷空氣一下子灌進領口。
手機亮了起來。
直樹傳來一則訊息。
「到了嗎?」
我站在雪裡看了很久。
最後回覆。
「到了。」
他很快回了一個字。
「好。」
只有這樣。
我把手機收進口袋。
機場巴士緩緩駛來。
我提起行李,第一次覺得那只二十六吋的箱子其實沒有想像中重。
很多年後,我仍然會想起那一天。
有人問我,離開一個還愛著的人,會不會後悔。
我說,會。
當然會。
有些夜晚我甚至會想,如果當時沒有去札幌,如果我們結了婚,如果那張一高一低的餐桌一直留著,我們是不是也能平平靜靜地過完一生。
答案大概是可以。
可是人生最殘忍的地方就在這裡。
「可以」從來不等於「想要」。
我們總以為鳥會飛,是因為牠討厭地面。
後來我才明白,不是。
有些鳥深愛著牠停留過的屋簷,記得每一根枝椏的位置,甚至在飛遠以後,仍然會在某些季節想念那裡的風。
可是牠還是會飛。
不是因為天空比地面更值得愛。
只是因為有一天,牠終於明白。
翅膀存在的理由,不是為了證明自己可以離開誰。
而是當遠方呼喚自己的時候,至少有能力回答。
我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