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一個故事-----《袖手旁觀》

有些人的離開不是一場告別。


是一天天退到你的生活之外,退到最後,你甚至說不清楚究竟是哪一天開始,你們不再屬於彼此。


我是在凌晨兩點收到周予安的訊息。


「我要結婚了。」


那時候我剛洗完澡,頭髮還濕著,窗外正在下雨。台北的冬天其實不算冷,但只要下雨,整座城市就像泡進了一杯冷掉的咖啡裡,連霓虹燈都顯得沒有精神。


我盯著那五個字看了很久。


久到手機螢幕暗了,又被我重新點亮。


最後我只回了一句。


「恭喜。」


傳出去之後,我把手機扣在桌面上。


沒有哭。


至少那一刻沒有。


我跟周予安認識十二年,在一起七年,分開三年。


我們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愛情。


第一次見面是在朋友的生日聚會,他坐在我對面,穿一件洗得有些舊的深藍色襯衫,替所有人倒酒,卻自己一口也沒喝。


我問他:「你不喝?」


他說:「我要開車。」


我笑他太無趣。


後來才知道,他人生裡大部分的事情都是這樣。


克制、理性、考慮後果。


除了愛我。


那大概是他唯一失控過的一件事。


我們交往第二年的某個晚上,在淡水河邊吵了一架。我氣得轉身就走,他在後面追了兩條街,最後把我堵在便利商店門口。


我說:「你不是很冷靜嗎?」


他喘著氣看我。


「對妳沒辦法。」


那時候我覺得,這句話大概可以讓我愛他一輩子。


人年輕的時候總是很容易相信一輩子。


我們一起租過一間很小的房子,十二坪,廚房轉個身就會撞到冰箱。浴室的熱水器常常壞掉,冬天洗澡要靠運氣。


他不會做菜,只會煎蛋。


而且每次都焦。


我嫌棄他,他便理直氣壯地說:「焦一點比較香。」


我說:「你這叫致癌。」


他笑著把最漂亮的那一面翻給我。


「那妳吃這面。」


現在回想起來,一段感情真正令人難以忘記的,從來不是那些盛大的時刻。


不是生日,不是旅行,不是戒指。


反而是那些沒有人拍照的晚上。


是他替我吹頭髮。


是我半夜醒來發現他還在幫我蓋被子。


是我們為了到底誰忘了買衛生紙吵架,最後一起穿著拖鞋下樓。


那些瑣碎得近乎無聊的事情,後來全部變成了回憶裡最鋒利的地方。


我們真正開始走散,是在第五年。


沒有第三者。


沒有背叛。


甚至沒有誰做錯什麼。


只是他工作越來越忙,我也開始有自己的生活。以前一天說幾十句話,後來只剩下「吃了嗎」、「幾點回來」、「我先睡了」。


有一天我突然問他:


「你還愛我嗎?」


他正在看電腦,沒有抬頭。


「怎麼突然問這個?」


我說:「因為我感覺不到。」


他沉默了一會兒,終於把電腦闔上。


「我每天回來,不就是因為這裡有妳嗎?」


我那時候不知道怎麼回答。


因為他沒有說錯。


可是也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愛情最殘忍的地方大概就在這裡。


兩個人都沒有離開,卻已經開始失去彼此。


最後一次爭吵是在一個颱風夜。


窗戶被風吹得不停震動,我坐在客廳,問他到底還想不想繼續。


他站在廚房門口看著我。


很久。


很久。


最後他說:


「我不知道。」


那三個字比任何一句分手都更狠。


我點點頭。


「那就不要了。」


他沒有攔我。


我也沒有回頭。


後來我曾經無數次想過,如果那一晚,他只要走過來抱住我,我可能就不會走。


可是他沒有。


而我也沒有留下來。


我們都在等對方伸手。


最後誰也沒有。


三年裡,我偶爾還是會知道他的消息。


朋友提起他升職了。


有人說他搬家了。


也有人說,他好像交了一個女朋友。


我每次都裝得很平靜。


「喔,是喔。」


像是在聽一個很久沒聯絡的高中同學。


直到今晚,他親口告訴我,他要結婚了。


凌晨三點多,我還是睡不著。


於是起床煮咖啡。


水滾的聲音在安靜的房子裡顯得特別清楚。


我突然想起七年前,他第一次替我煮咖啡,把鹽當成糖放了進去。


我喝第一口就吐了出來。


他自己喝了一口,皺著臉說:


「難怪妳臉色那麼難看。」


我笑得幾乎喘不過氣。


那時候我們怎麼會知道,有一天連想起這種事情,都會讓人鼻子發酸。


我拿起手機,又點進他的對話框。


那句「我要結婚了」還停在那裡。


下面是我的「恭喜」。


乾淨得不像十二年的關係。


我忽然很想問他很多事。


她是什麼樣的人?


你會替她吹頭髮嗎?


你還會煎焦掉的蛋嗎?


你有沒有帶她去過我們曾經去過的地方?


你求婚的時候緊張嗎?


你有沒有哪怕一秒,想起過我?


可是那些問題,我一個都沒有問。


因為我突然明白,有些話一旦錯過了能問的時間,就沒有答案的必要了。


三個月後,他結婚。


共同朋友問我要不要去。


我說不去。


「怕尷尬?」


「不是。」


「那為什麼?」


我想了一下。


「因為那一天不需要我。」


朋友看了我一眼,沒有再問。


婚禮當天下午,台北天氣很好。


我拿著相機去了海邊。


海風吹得很大,我沿著防波堤慢慢走,看見一對年輕情侶坐在岸邊吵架。


女孩哭著往前走。


男孩站在原地。


我停下腳步,看了他們幾秒。


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很想衝過去告訴那個男孩。


去追她。


現在。


不要站著。


你以為只是一次爭吵,可是有些人真的會在某一次轉身以後,就再也不回來。


可是最後,我什麼都沒有說。


那男孩終於追了上去。


女孩回頭,被他抱住。


我舉起相機,卻沒有按下快門。


夕陽落進海面。


手機忽然震了一下。


是周予安。


只有一句。


「今天結婚了。突然想到妳,希望妳一切都好。」


我看著那句話,眼淚毫無預兆地掉了下來。


原來有些眼淚不是因為還想回去。


而是終於承認,真的回不去了。


我站在海邊打了很久的字。


刪掉。


再打。


最後只留下四個字。


「我過得很好。」


送出。


然後把手機放回口袋。


海風迎面吹來,我閉上眼睛。


很多年前,我以為愛一個人就應該不顧一切。


後來才知道,人生有些時候,你能給一段感情最後的溫柔,恰恰是什麼都不要做。


不問。


不追。


不打擾。


不是因為不愛了。


恰恰是因為曾經太愛,所以終於知道,有些幸福已經不再需要自己參與。


遠處的那對戀人牽著手離開。


我看著他們的背影,忽然笑了一下。


曾經我最恨周予安那晚沒有追上來。


後來卻慢慢明白,也許那一夜我們都知道,再多走一步,只會把已經疲憊的愛拖得更久。


我們不是敗給了誰。


只是敗給了一段已經走完的時間。


天色暗下來。


我背起相機往回走。


沒有再看手機。


周予安的人生從今天開始,有另一個人站在他身邊。


而我終於可以站在自己的世界裡,看著那段曾經以為非要有結局不可的感情,慢慢沉進海平線。


我沒有祝他永遠幸福。


也沒有希望他偶爾想起我。


我只是第一次真正允許他,成為一個與我無關的人。


原來所謂放下,並不是把一個人忘乾淨。


而是多年以後,你依然記得他笑起來的樣子,記得那間十二坪的小房子,記得焦掉的蛋,記得那個颱風夜。


你甚至還是會有一點疼。


但你不再走過去。


你只是站在遠處。


安靜地看著。


然後轉身。


這一次,換我袖手旁觀。


#一首歌一個故事#短篇小說#愛情#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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