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上台北那年,我在醫院工作。年輕氣盛,什麼都敢扛,總是排滿了大夜班。
每次下班後,我都會搭一個多小時的公車,從松山搖搖晃晃到台電大樓,只為了和他一起吃一頓早餐。
我們都很窮。早餐常常是兩人共吃一碗泡麵,加兩顆蛋,再來,偶而分著吃一塊炸雞排就已經是最幸福開心的事了。
剛被醫院錄取的時候,他送了我第一隻手錶,後來那只錶我整整帶了十年換過兩次電池,但因為搬家搞丟難過了很久。
曾經我看著那個錶的同時,覺得溫馨又殘酷,時間一分一秒的過、一年一年的走,他留給我的只有不斷消逝的時間,但我卻停留在原地,永遠被丟下。
我們從來沒去過電影院,因為嫌票太貴。最遠的旅行,是淡水漁人碼頭。
我還記得他迷信地叮嚀:「那座橋情侶不能走,會分手。」
我們沒走上去,但最後,還是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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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教會我很多小事。幫我買了我第一張悠遊卡、更叫我辨識捷運圖、教會我看懂公車路線。吃食上他很重視,像是咖哩飯要飯跟醬分開放,布丁加鮮奶才是最好吃的搭配。
身為電視台造型師的他一直都習慣幫我幫我吹剪頭髮,那之後好幾年,我再也不願讓別人碰我的頭髮。
他是第一個為我親自洗頭,讓我乖乖坐讓他吹頭髮的男人。
哪怕後來要修剪,也只是自己拿剪刀修剪而已。
他第一次對我抱怨,是在家樂福。
「妳根本不關心我。」
原因只是他拖鞋壞了,我沒替他特別挑一雙新的。
我愣住了。原來他期待的,是我能把他放在心上的每一處細微。
而我,卻總像少了一根筋,不敢把太多心思放在他身上。
相對於對待初戀時的百依百順,換來的是背叛;所以這一次戀情,我依然不敢
全心全意投入,不是不愛,而是好像我開始保留自己的一部分,這是自私嗎?還是只是偶然的不在意?
現在的我還是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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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幾乎是半同居的日子。生活簡單,但至少有彼此。
然而,他選擇了離開,去上海追逐未來。
沒有詢問,也沒有討論。
只是告訴我——他要走。
我還是笑著,幫他整理行李。
還是笑著,送他到機場。
笑著說:「要好好照顧自己。」
直到他轉過身,消失在人潮裡,我的笑容也崩潰。
那一刻,我知道:
沒有什麼感情會一直持續。
沒有什麼人會一直陪伴。
不論多愛,終究逃不過——不是生離,就是死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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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後,我在某個雨夜聽到 A-Lin 的〈我能體諒〉。
那句歌詞,像是為我唱的——
「我能體諒,你要的那個遠方我永遠追不上。都那麼的愛過,為什麼不能為對方著想......」
我突然明白,原來我一直在做的,就是體諒。
體諒他的選擇、體諒他的不安、體諒他把未來押在我之外的遠方。
我能體諒,但愛情裡的「體諒」,有時就是另一種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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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尾
我能體諒 你追逐的遠方
卻忘了我的青春 全為你停放
笑著送你 走進人潮的海洋
眼淚在背後 淹沒我所有盼望